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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江西设区市以下法院检察院考录公务员公告
2009-08-03 15:10  江西人事考试网 点击: 载入中...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设区市以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设区市以下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人民检察院检察辅助人员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关于2009年设区市以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统一考录公务员工作的公告

  一、招考职位和条件

  此次招录职位为法院审判辅助岗、检察院检察辅助岗和司法警察岗,资格条件全省统一。

  (一)审判辅助岗、检察辅助岗

  招考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下述三个条件:

  1、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具有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能够取得法学(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以设区市为单位全市法检系统职位分别统一捆绑招录。

  全省各级法院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龄35周岁以下的聘任制书记员,允许参加此次考录。

  (二)检察院司法警察岗

  招考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下述三个条件:

  1、全日制公安类院校毕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限男性,身高在170cm以上,双眼裸眼视力4.6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其他身体条件必须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规定。户籍限定为江西省户籍;

  3、年龄2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2007—2009年中央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或江西省录用公务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期的公务员(全省各级法院的聘任制书记员除外);

  5.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

  6.我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现有公务员,参加了2009年度江西省公务员考试并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考职位

  招考职位及有关招考详情(点击下载:法院职位、检察院职位),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1、江西省人民政府中心网站(www.jiangxi.gov.cn)

  2、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jxrenshi.gov.cn)

  3、江西公务员热线(www.jxgwy.cn)

  4、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

  三、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为2009年8月5日上午9时至8月9日下午17时,考生可直接登陆“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jxrenshi.gov.cn)、江西人事考试网站(www.jxpta.com)报名,报名费30元。

  本次考试推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自己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8月24日至28日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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