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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2010下半年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与面试公告
2010-09-16 14:31  华图网校 点击:

  华图网校第一时间更新山西2010下半年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与面试公告,敬请关注!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内容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有关内容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报考省对外友好协会翻译职位的人员,同时参加外语水平测试,公共科目笔试与外语水平测试按照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2、时间地点:

  笔试的时间定在九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在省会太原和其它有招录计划的设区的市所在地设置考场。报考省直机关及垂直管理系统的在太原参加考试,报考市、县机关的,在所报市所在地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10月中旬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根据有关规定,凡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服务晋西北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满两年(2008年前(含)参加服务),考核合格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报考乡镇专门用于招录上述服务基层四个项目的考生,不再加分。

  特别强调,笔试成绩公布时,将根据考生《报名登记表》中所填的关于服务基层项目情况予以加分,加分资格在笔试前不进行审核,因此,服务基层项目考生在提交报名申请时,一定要认真阅读相关政策,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因本人填写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自负。

  2、面试

  笔试结束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并在山西人事考试网站统一公布。

  报考职位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录用名额达不到3:1的,通过调剂补充人数。调剂职位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面向社会统一公布。具体调剂办法及有关事宜,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调剂后,如个别招考职位通过最低合格线的人数仍达不到3:1的,要减少录用指标,以便使面试人数与录用指标达到3:1;如减少到1名录用指标仍达不到3:1的,按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人员的成绩须达到或超过本考场的平均分数,否则,不予录用。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的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非在职人员出具人事档案关系所在部门证明),报考乡镇专门用于招录服务基层四个项目的考生,还须提供《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加分审核表》以及招考部门要求的其它证件(如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实有困难,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缺少上述证件或所持证件与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期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录处要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加分人员的加分资格进行审核。进入面试的加分人员,可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派出部门市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其中: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组织部门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人员由团省委盖章,“特岗计划”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确认后,在资格审查期间,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录处审核(具体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在山西人事考试网公示。已加分人员如不能提交《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审核表》或被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录用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报考公安机关、劳教机关人民警察的,按照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体能测试由招录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后另行通知)。体能测试结束后,从合格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名额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报考公安、劳教机关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招录部门按照规定,对进入体检、考核(报考公安机关的同时进行政审)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政审),从合格人员中,提出拟录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在山西人事考试网站公示。公示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由于暑假期间,太原市要对中小学房舍进行加固,考虑到省直和太原市考场设置困难,笔试安排到九月中旬进行,敬请广大考生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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