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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务员报考政策解读 基层经历如何认定
2011-02-17 09:42  未知 点击:

  福建省今年春季公务员招考自本月11日开始,不到一周时间已有2.7万余人报名。针对不少人在报考中对相关政策存有疑问,昨日,省公务员考录部门发布《关于福建省2011年度春季公务员招考中有关政策释义的通知》,将对招录机关和报考者反映的热点问题作出释义。

  问题一:关于电大和自考学历性质认定

  答:根据教育部规定,1986年至2005年我省电大开办的普通专科班系全日制学历,该专科班2005年的生源已于2008年毕业。即1986年至2005年我省电大开办的普通专科班学历性质为全日制。

  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的学生(含电大普通班、成人院校普通专科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可凭自考毕业证书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报到证上的毕业学校统一填写为“全日制普通高校自学考试学历毕业生”,可视为全日制学历。

  问题二:关于电大和自考学历学位取得时限要求

  答:因我省电大2005年后不再开设普通专科班,以我省电大学历、学位报考的,应于2011年 月11日前取2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2011 应届毕业的国年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的学生(含电大普通班、成人院校普通专科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参加自学考试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可以放宽到2011年7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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