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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城管执法局市容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2009-12-01 13:56  未知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仓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容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员数

本次招聘的单位为仓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容服务中心,该单位为区执法局下属的自收自支全民事业单位。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清正廉洁、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

5、本区接收的仓山籍具有城镇户口的转业、复员士官和退役战士,高中(职高)以上学历;服役满10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11 月25日以后出生),服役满5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退役战士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3年 11月25日以后出生);

6、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8厘米,体重不低于48千克;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58厘米,体重不低于43千克。

三、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09年12月8日至12月15日(正常工作日),报名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人事局。

2、报名随带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可以享受加分待遇的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

3、缴纳报名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者,应到银行缴纳报名费80元,帐户:福州市仓山区会计核算中心,帐号:1402241409008890281,开户行:工行仓山支行观海分理处。

4、发放准考证:报名人员应于2009年12月8日至2009年12月16日(正常工作日)持银行缴费凭据至仓山区人事局确认报考资格并领取本人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及从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等职业能力测试。

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题型全部为客观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12月20日(周日)上午9:00至11:00进行。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福州市仓山区人事人才网(http://www.csrsrc.gov.cn)公布。

(二)体能测试

进入体能测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体能测试合格者才能进入面试,如体能测试不合格,则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标准为:

一、男子组

项    目                 标   准

1000米跑              4'25"(含)以下

立定跳远               2.0米(含)以上

二、女子组

项    目                 标    准

800米跑                4'20"(含)以下

立定跳远                1.4米(含)以上

(三)面试

1、体能测试合格者才能进行面试,如果只有等于或者低于招聘计划数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方为合格。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40%和6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按面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需要确定排名时,由区人事局报区领导审定后确定是否增加招聘名额。

(五)加分规定

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退役军人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

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

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

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

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

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

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

伤残士兵另加3 分;

对长期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

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五、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考试总成绩,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原则上应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因特殊原因,经研究后,可不递补。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标准: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的组织:体检由福州市仓山区人事局组织。

4、复检规定:报考者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医院的等级不低于初检医院的等级。

六、考核

在体检合格的基础上,由福州市仓山区人事局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核。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聘用

区人事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福州市仓山区人事人才网(http://www.csrsrc.gov.cn)公示7天。

八、待遇与管理办法

1、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新进人员首期签订2年聘用合同。聘任期间,其人事档案由区人事人才服务中心保管,工资、福利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执行,按现行机关事业单位中的编外人员的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受聘人员暂不入事业编制,首期聘任期满,通过考核和岗位竞聘,若被聘为岗位聘任人员,将纳入事业编制。

3、被招聘的人员已领取安置费的应退还安置费。人员的具体管理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

九、其他事项

(一)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

(二)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福州市仓山区人事人才网(http://www.csrsrc.gov.cn)是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上述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三)考试、体检、考核等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的监督。

(四)考生可以自行上本网站下载报名表。


福州市仓山区人事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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