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面试按职位录取计划人数1:3的比例组织进行,如职位计划招考人数和笔试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则按比例取消空缺职位的选调计划。
面试由公选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
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按职位录取计划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在该职位参加面试考生范围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先由市人社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调档审查,审查通过后再由用人单位负责对其进行考察。档案审查不通过者,按考察不合格处理。考察时,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后,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考察出现不合格者,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限在参加了笔试和面试的报考者中,按照所在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取人员。 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取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原工作单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在陇南公众信息网公示7天。
八、录取与使用
公示结束后,报请市政府审定,确定正式录取人员。由组织人社部门按调配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管理类事业单位和专业技术类事业单位录取人员按全额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
九、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市直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公开选调领导小组。本公告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监督检查
为了保证公开选调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由市纪委执法监察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直接参与考试及录取工作,对考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加大对考试录取工作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对违反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
联系电话
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0939)8213133
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执法监察室 (0939)8232144
市人社局纪检组 (0939)8213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