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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公务员考试法律知识分值不少于三成
2010-12-21 08:46  山西晚报网 点击: 载入中...

  相关规定草案开始征求意见,可登录www.sxfzb.gov.cn提出
  本报12月20日讯 (记者 岳威)公务员录用考试内容法律知识不得低于总分值的30%,对拟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人员,应当组织专门法律知识考试。今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我省已经出台《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草案)》(征求意见稿),今后我省拟通过法律知识测试、法律知识培训等方式,提高公务员法律意识。
  《意见(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我省对拟任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任职前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及依法行政情况,考察结果作为任职依据。我省还将实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至少举办两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
  市民可登录省政府法制办网站www.sxfzb.gov.cn,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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