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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所应具备的五大特权
2011-07-07 09:31  华图网校 点击: 载入中...

  备考申论热点既不能照单全收,也不能拣了芝麻丢了西瓜。前者会使考生浪费大量的精力,身心疲惫,不利于整体备考;后者会造成巨大的备考漏洞,无法对申论题材做全面把握。

  热点搜集需要原则、标准上的理论指导,保证正确高效率的备考方向,也需要技巧、方法的点拨,使备考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通过研究近几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考试题材与当年时事热点的联系发现,能够作为申论考点的时事热点应该具备以下五个特征:

  (一)与政府工作的关联性

  只有与政府职能、政府工作和政府自身建设有密切关联的热点问题,才具有成为申论命题题材的可能,而与政府工作完全无关的社会问题不管多么火爆,都不可能成为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命题的题材。因为申论考试的本质要求之一就是从政府角度认识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提出分析的观点和解决的思路。

  检验社会现象或问题是否能够成为申论选题,必须首先从“与政府工作的关联性”标准出发。政府职能中有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这些都有可能成为申论热点所反映的问题。另外,政府转变工作方式的问题也会出现,但这个相对小了很多。

  例如,2005年、2007年、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所考察的“三农”问题,即属于党和政府的工作重点,而2004年考察的城市交通管理、2006年考察的突发事件应对、2008年考察的资源开发与生态环保、2009年考察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优化升级、2010年考察的海洋的开发与保护等问题,全部与政府经济调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基本职能紧密相关。

  (二)问题性

  能够成为申论命题题材的热点,必然是近期发生的、长期累积的有待解决或改善的事实或观念现象,纯属积极、正面的、仅仅值得肯定或推广和弘扬的事物不会成为申论命题的题材。这就是说,申论的热点都带有问题性质,是需要改善和解决的对象。申论题材的“问题性”,直接作用是对考生发现、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导向作用则在于引起准公务员的忧患意识,为进入职业角色做准备。

  例如,2008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针对“片面推进经济发展”这一错误倾向,2009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则是针对我国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潜在隐患,2010年从申论考试主题“海洋开发与保护”上,就可以一眼看出这种问题性的存在。

  (三)宏观性

  国家公务员考试考察的问题带有宏观性和普遍性,是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的、对全局和长远具有重大影响的问题,过于具体和低层次的问题,只涉及一时一地的微小事物,无关全局和长远的观点和事实,不能作为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命题的热点。国家对某一问题的考察,带有很强的战略意义,与党和政府的大政方针是高度吻合的,热点的准备显然要注意从国家的宏观政策动向中发现信号。

  例如,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考察的产业升级和粮食安全问题,就具有普遍性,我国经济发展方式亟须由强调总量速度扩张向注重质量效益转变,庞大的人口数量和有限的耕地的矛盾需要时刻注意粮食安全,都是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重要课题

  2010年国考考察海洋的开发与保护,这跟陆地资源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国家在战略层面开发和保护海洋资源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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