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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1-01-03 19:41  深圳之窗 点击: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面向全国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拟任职位
  (一)选调范围
  全国地级市及以上党政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拟任职位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综合写作岗位副处级及以下职位。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
  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从事机关综合写作工作三年及以上,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能胜任综合文稿起草工作。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不接受现场报名。以邮寄材料方式报名,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登记表(深圳政府在线www.sz.gov.cn下载);(2)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3)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2篇;(4)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
  2、报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第二秘书处。邮政编码:518035。联系电话:0755-82108801、82002681。传真:0755-82002859。
  3、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1月16日,以报名邮戳为准。
  4、对通过预审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二)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地点设在深圳。
  (三)考察
  符合考察条件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考察工作。
  (四)讨论决定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
  (五)任前公示
  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
  (六)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并在深圳政府在线公布选调结果。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第二秘书处负责解释。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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