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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东茂名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2012-07-05 09:05  广东信息网 点击:

   根据中组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组通字〔2008〕18号)和《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精神,茂名市2012年继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面向全国选聘应届和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后出生)。

  2、政治思想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农村工作,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具备一定农村工作的知识和能力,能够经受艰苦环境的磨练,有吃苦奉献精神;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

  二、选聘数量及名额分配

  全市共选聘20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其中:茂南区16名,茂港区10名,信宜市38名,高州市56名,化州市46名,电白县34名。

  三、选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2年7月9日9∶00至7月13日16∶00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mmrs.gov.cn)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填写个人情况,选择服务意向,注明是否服从调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提交报考申请。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人员应于7月23日9∶00至7月28日8∶3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笔试时间:7月28日上午8∶30—11∶00 。

  2、面试

  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须按市、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复审,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合格后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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