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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下半年广西扶绥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77名)
2011-11-08 14:50  扶绥县人社局 点击:

  五、考核

  (一)根据体检情况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明确提出考核意见。

  (二)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报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体检

  (一)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成绩总分相同,未能确定体检人选的,通过加试专业知识的办法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配合做好体检工作。

  (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报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统一在崇左人才网(www.gxczrc.com)和扶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县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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