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华图网校 > 贵州 > 公务员 > 招考公告 >
2012贵州省公务员省市县乡四级机关招考公告
2012-05-14 21:09  贵州人事网 点击:

  十一、公示和录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在招考信息发布的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录用审批

  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贵州省《关于公务员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组通〔2007〕122号)有关规定,录用审批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招考单位根据管理权限分别报省、有关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报考省直及垂管系统机关(单位)的,由各招考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查后,再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报考有关市(州)辖区职位的,由各招考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查并报本地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再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被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规定处理。

  省直及垂管系统咨询电话:

  0851-5892143省委组织部

  0851-6826549贵州省公务员局

  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咨询电话见附件4。

  省直及垂管系统监督电话:

  0851-5837249中共贵州省纪委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二)招录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录各环节中,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考简章》解释权属贵州省公务员招考办。考生查询《招考简章》请登陆“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网”(www.gzzzb.gov.cn)、“贵州省公务员局网”www.gzrs.gov.cn;查询报名信息请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在招录过程中,省及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职位名次等内容)都将在省及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对外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考录用工作未尽事宜,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研究确定。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1.贵州省201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职位一览表

2.贵州省201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报名信息表

3. 贵州省2012年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加分申请表

4. 贵州省201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信息发布网站及有关咨询电话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表情:
匿名

最新评论

2012贵州公务员考试课程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意见反馈 | 合作加盟 | 媒体关注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网址导航
Copyright©2006-2010 htexam.ne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华图网校 版权所有 京ICP证09038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24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