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开选拔工作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黎平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公选办”)负责报名登记工作,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县公选办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报考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二)组织考试。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选拔职位与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达到1:10方能开考。对不能开考的职位,报名者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和资格的,可改报其他职位。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科目主要测试选拔职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每个科目总分100分。其中,黎平县中医医院副院长、黎平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黎平县疾控中心副主任职位笔试总成绩按公共科目成绩占40%、专业科目成绩占60%计算,其余职位笔试总成绩按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成绩各占50%计算。
2、面试。按照选拔职位与面试人选1︰5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决策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
(三)体检。
按选拔职位职数与考察人选1:3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在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确定后,由黎平县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五)党委讨论决定。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由黎平县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议提出任用建议人选,提交黎平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并在新闻媒体进行任前公示。如无合适人选,该职位可以空缺。
五、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2年6月1日至10日。
(二)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填写《黎平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附件二),征得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县公选办登记,同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张。黎平县外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人员需提供组织(人事)部门下文的参加工作文件,报考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人员需提供组织(人事)部门下文的相关任职文件。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三)报名联系方式:黎平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黎平县委组织部干部办内),联系电话0855-6227833,传真0855-6221527。
中共黎平县委组织部
201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