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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贵州黔西县第二批招考事业单位简章(113名)
2011-08-01 11:13  华图网校 点击:

  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地区人社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考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黔西县2011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黔西县2011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招考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人事人才网(www.gzrs.gov.cn)公布的专业目录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㈠招聘对象

  学历:国民教育序列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㈡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8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定向招聘黔西户籍人员的职位限截至2011年7月29日止黔西县户籍或黔西县生源人员报考。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卫生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可不受黔西户籍限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㈢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服务期未满3年的特岗教师,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在公务员或县内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职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人员;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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