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网校讯 财政部2010年公务员招考体检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已发布,请考生关注。
财政部2010年公务员招考体检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保证我部2010年公务员招考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为进入我部2010年公务员招考体检(考察)名单人员。(名单附后)
二、体检地点
1、体检医院:北京市体检中心 月坛部
2、具体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儿童医院北门对面首都儿科研究所3层,见附图)
3、乘车路线:乘13、15、19、21、68、25、42、44、716、387、特4、816、823、939路到儿童医院站下车。
三、体检时间
3月15日上午7:15。
请考生自行到体检中心302接待厅集中,务必准时。
四、体检须知
1、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6、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五、注意事项
1、体检费用由我部统一承担,车旅费由考生自行负责。
2、体检当天,请未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财政部公务员的证明的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有关证明。
3、请有关考生于3月10号之前来电确认参加体检,并将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名称为“录用司局+个人姓名”,大小不超过200k)发送到czbxsly@126.com邮箱。
4、体检当天早晨空腹,现场凭身份证向人事教育司工作人员领取体检表。
5、体检前,请仔细阅读体检表内页体检须知,在医务工作人员的安排指导下逐项进行检查。
6、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至体检中心302接待厅。自行带走体检表者视同放弃体检和录用。
六、其他
1、财政部人事教育司咨询电话:颜铭 010-68552620
2、体检中心咨询电话:010-68010100 网站:www.bjtjzx.com
人事教育司干部调配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