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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2011-02-14 16:0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点击: 载入中...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国税系统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2011年2月26日,上午9:00开始。考生入闱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截至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由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面试地点为:贵州师范大学第九教学楼,地址:贵阳市宝山北路,乘3、17、28、61、253路公交车可达。

  四、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须于2011年2月25日10:00—17:00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地点为:贵州师范大学第九教学楼。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将于2011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其他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准考证。

  4.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5.《考生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

  6.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7.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三支一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需要相关活动组织部门出具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同时提供以下相应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7.报考有户籍生源地限制的职位的考生提供有关户籍生源地证明材料;

  8.本人近期1寸同底板证件照片3张(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写上姓名);

  以上材料均要求为原件。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六、其他

  1.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2.贵州省国家税务局面试工作联系电话为:0851-6906039,0851-6906037。请入闱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拨打上述电话与我局取得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无故逾期未与我局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 体检在2011年2月28日进行。

  4.经资格复审,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对发现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纪情节的考生,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按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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