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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国考面试公告:云南储备物资管理局
2011-02-16 17:08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载入中...

  二、面试考生确认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于2010年2月21日前,以电话形式进行面试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届时我局人事处也会将面试时间和地点逐一电话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并做相关记录)。考生在考前放弃面试资格的,需在面试前2天主动告知我局并传真《放弃面试声明书》(说明自动放弃资格,若造成任何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以免影响考生将来报考。其中面试人员不符合用人单位职位报考条件的,应主动告知我局,取消面试资格。对随意放弃面试且不告知的,我局将把该考生的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报送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资格确认联系电话:0871-4145364、4141673。

  联系人:张灿柏  张天一

  三、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2011年2月23日(星期三)下午14:00,请考生于下午13:30前到考场,截止下午13:50仍未报到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地点:云南储备物资管理局五楼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永兴路20号),乘车路线:24路、66路、127路、96路、89路等公交车到海埂路(原螺蛳湾市场对面)。

  四、有关事项通知

  1、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应届生需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并附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教务处章。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报名登记表(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需和报名时所用照片一致,照片需同一底版,每张照片背面请用铅笔或圆珠笔写上姓名)。

  (2)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工作证(如无,可不提供)、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单位人事章)原件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注明负责人及电话、单位地址),如资格审查时提供确有困难,请提前与我局联系,经我局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考生报名登记表(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需和报名时所用照片一致,照片需同一底版,每张照片背面请用铅笔或圆珠笔写上姓名)。有关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有关劳动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

  (3)现已离职、关系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要有离职证明和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注明负责人及电话、地址)。

  (4)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用A4纸,并装在一个大信封内,写上姓名及报考部门。

  2.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立即取消面试资格。若有特殊原因不能按上述要求送交材料者,需提前说明,否则即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3.面试后我局将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法来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如果参加面试人数超过录用计划3倍(含)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若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若考生面试成绩均没有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所有人员平均分,该职位取消录用。考生可于面试结束后两日内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4.我局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按照该职位录用计划人数1:2的比例进行。参加面试的考生第二天由我局带到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人员出现不合格的,视情况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员。考察按照该职位录用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不合格的,视情况依次确定递补考察人员。

  (七)考生参加面试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祝考试顺利!

  云南储备物资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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