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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长沙海关
2012-02-07 10:50  国家公务员局 点击: 载入中...

  6、“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7、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寄送时请注明“公务员面试确认材料”。材料概不退还,未按时寄送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由该职位其他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底顺序进行递补。

  四、面试时间

  本次面试时间为2012年2月22日-2月23日,请全体参加面试的人员携带已寄送材料的相应原件于2月22日上午7:30到长沙海关办公大楼一楼多功能厅集中,现场抽取职位面试时间。面试前,我关将对考生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进行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面试。

  五、面试地点及行车路线

  面试地点设长沙海关办公楼内,位于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一段678号(高桥大市场西门往北约500米),市内乘坐348、801、143、121、502等路公交车可到。

  六、面试成绩的公布

  考生可在面试两天后登录公务员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2)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现有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及以上的,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中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少于3倍时,考生成绩应达到海关总署统一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四舍五入计算),方可按上述原则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结束后进行体检,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八、注意事项

  参加面试的人员应当按照要求携带证件及相关材料按时到达面试地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长沙海关有权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参加面试的人员必须遵守考试有关纪律,如有舞弊、替考等违纪违规情事,将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相应后果均由其本人承担。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栋,联系电话:0731-84781057。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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