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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浙江国税局系统
2012-02-10 11:26  华图网校 点击: 载入中...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国税系统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2年2月22日下午-2月24日上午(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详见《考生须知》,《考生须知》在2月21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每天上午9:00和下午13:30开始。考生入闱封闭管理的时间为:2月22日下午为13:00,2月23、24日为上午8:30。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50或下午13:2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由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面试地点为:浙江财经学院文华校区,地址:杭州市文一西路83号(乘车路线图详见附件)。

  四、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须于2012年2月21日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地点为:杭州君临大酒店,地址:杭州市文一西路99号(乘车路线图详见附件),时间为9:00—17:00。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将于201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

  4.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贴好照片)。因学校放假等原因无法提供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的,可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应写明同意报考浙江省国税系统公务员并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请提交保证在体检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书面承诺)。所在单位与报名时单位不一致的,还要提交报名时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待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的待业证明,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及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岗位的考生,需同时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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