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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山东国税局系统
2012-02-10 11:32  华图网校 点击: 载入中...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国税系统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2012年2月23日—2月26日。

  每天上午8:00开始。

  所有参加当天(上下午)面试的考生统一在上午面试前进入指定的候考室等候,截至当天上午7:4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每名考生面试具体时间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将在资格复审现场以张贴公告的形式公布,请考生务必仔细查看。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工作由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面试地点为:山东省税务干部学校,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236号。

  公交车乘车路线:

  火车站:乘30路、56路到“职业学院”站下车东行100米路南。

  长途汽车总站:汽车站对面乘52路到“沃尔玛”站下车西行200米路南;乘环32路到“纺校”站下车西行200米路南。

  四、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须于2012年2月22日上午8:00—12:00,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地点为:山东省税务干部学校,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236号(乘车线路同面试考点)。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将于201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其他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第二专业报考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相关院校盖章的证明材料,证明中应准确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第二专业名称、预计发证时间、发证单位等事项。其他以第二专业报考的考生应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考生还应携带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社会在职人员应提供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所在单位未制发工作证的,请所在单位在同意报考证明中予以说明。

  3.准考证。

  4.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5.《考试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

  6.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7.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人员报考要求“2012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应提供所参加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上述人员报考不要求“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其他职位时,应提供服务单位和所参加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和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9.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党组织政治面貌证明材料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10.报考职位条件中规定有基层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的有关证明,并特别注明基层工作经历的起止时间。

  11.本人近期1寸同底版彩色证件照片4张(照片后面务必用圆珠笔写上所报考的职位代码、姓名)。

  以上材料均要求为原件,材料的真实性由考生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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