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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辽宁国税局系统
2012-02-10 16:41  华图网校 点击: 载入中...

  (二)资格复审

  考生须于2012年2月28日、29日(8:30—12:00,13:00—17:00),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为:沈阳市税务干部学校,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桃源街122号(五爱市场西区针纺城路北金泰克商务宾馆西侧胡同北行100米),联系电话:024-22938447。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生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下载、打印,粘贴与网上报名提交照片同底版1寸照片)。

  4.201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下载、打印,粘贴与网上报名提交照片同底版1寸照片。);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样本见附件三),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失(待)业证明》(样本见附件三)。

  5.201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6.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将于201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能证明考生所学专业名称、学历层次、学位情况的证明材料及学生证;以第二专业报考的201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相关院校盖章的证明材料,证明中应准确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第二专业名称、预计发证时间、发证单位等)。

  7.本人所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或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户口簿或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生源地证明、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政治面貌证明等,具体条件以招考简章公布的职位条件内容为准)。

  8.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并按2012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应提供以上四种身份的证明材料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9.以出国留学取得的学历进行报考的人员还应出具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和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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