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沙市公安系统职位的面试定于2011年7月2日和3日集中进行。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1年6月23日8:30——17:30到长沙人才市场(长沙市劳动西路299号,贺龙体育场南门)领取《面试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在领取通知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有效身份证、笔试防伪准考证、下载的《考试报名表》、毕业证、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职位要求具有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哑语专业的相关证书等);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面向“四项目”人员招录的职位的报考人员,还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1年各类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生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非普通高等教育的应届毕业生为学校毕业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含有考生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基本信息内容的推荐证明)。
二、长沙市定向考录村(社区)主任(书记)职位(职位代码分别为3500101、3501101、3502101、3503111、3504113、3505103、3507116、3509127)、定向考录2009年统一引进储备的在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职位(职位代码2268101)以及定向考录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3年以上的县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一线工人职位(职位代码3510101),其面试时间及资格复审等有关事宜待市委组织部通知,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三、其他职位的面试定于2011年7月9日和10日集中进行。面试考生请于2011年7月4日,到各区、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报考的市直单位人事处领取《面试通知》。领取通知时,考生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有效身份证、笔试防伪准考证、下载的《考试报名表》、毕业证、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报考职位要求具有的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面向“四项目”招录的职位的报考人员以及2011年各类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毕业证的,还需提供的资格复审资料与公安系统职位的相同。
在领取《面试通知》时,若发现考生不符合职位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律取消该考生的面试资格。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