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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妇联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1-06-23 08:41  华图网校 点击:

  为加强省妇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优化机关干部结构,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拟从全省范围内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人员中选调4名机关工作人员。

  一、选调职位

  省妇联办公室、宣传部、事业发展部、权益部各1名,全部为文字综合职位。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文字综合能力较强。

  4、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

  6、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科级以下(含科员)职务。

  三、选调程序

  1.报名。全省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登陆湖南领导人才网、潇湘女性网、凤网下载《省妇联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签署推荐意见,连同有关资料到省妇联组织部报名。

  2.资格审查。省妇联严格按照选调条件对推荐参加考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安排两场考试,一场为命题作文,另一场为材料作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文字综合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机关工作人员职责所必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如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和临场应变能力。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4.考察。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文字水平、工作能力、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

  5.讨论决定。考察结束以后,省妇联组织部将考察对象的考试和考察情况报省妇联党组研究,确定4名试用人选。

  6.体检。组织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7.试用与调入。体检合格的试用人员,分配到有关处室试用6个月。试用合格者办理调入手续,如有不合格者,可以从考察未试用人员中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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