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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南省汝城县第二批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1-08-23 09:37  汝城县人事局 点击:

  二、报考资格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具备的身份、专业、身体、年龄等条件。其中年龄界定标准为报名截止日期(如25周岁以下为1985年9月5日至1993年9月5日期间出生的)。

  3、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后方可调动工作单位。

  三、方法与原则

  1.招聘方法: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经过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最后确定录取对象。

  2.开考比例:职位录用计划与本职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1:5,否则相应减少招聘职位数。特殊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卫生部门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由于考试内容和形式相同,录取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录取,并按高分到低分由本人依次选择职位。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22日(星期一)至9月5日(星期一)。

  2、报名地点:汝城县政务中心(电力大厦二楼)。

  3、资料要求:报名时需带本人学历证书(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职位任职资格证件、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张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半身相片。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并填写《汝城县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可从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原有工作单位的须由原工作单位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费100元。考生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可由其它人携带所需相关证件代理报考。

  4、领取准考证。《考试准考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院领取,领取时间为2011年9月21日(星期三)(持考生本人身份证和报名收费收据)。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及复习用书。

  (一)、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2011年9月24日(星期六)。地点:见准考证。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应职位的专业知识(文秘人员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写作,县委政府接待处、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的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县委政府接待处、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和文化馆男声独唱演员按招聘职位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面试方法:管理岗位面试形式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进行,即结构化面谈;技术岗位面试形式为技能操作和结构化面谈二部分,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各占面试总分的50%(其中结构化谈与管理岗位同时进行)。

  3、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三)、成绩合成。

  管理类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专业技术类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数。

  六、资格审查

  为方便考生,报名时只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在面试前集中进行。进入面试的考生(资格审查对象)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必须提交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11年10月12-13日,逾期不提供和报考资格不符合者,取消面试资格。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相应职位笔试、面试的成绩折算比例计算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体检医院在体检对象集中后再确定。并与体检医院签定责任合同,各司其职,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与要求做好体检工作。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人发[2005]31号)和人社部[2010]19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主要内容为报考资格复查和德才表现,考核标准按《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执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如有自愿放弃及资格审查、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录用计划缺额时,则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九、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工作完成后,将结果进行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举报者保密。公示期七日,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举报人的举报。

  十、待遇

  新聘人员实行聘用(任)制,试用期为六个月,享受同类同岗在职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

  汝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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