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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长沙市园林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25名
2012-07-12 17:38  华图教育 点击:

  十、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入围(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一、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市园林管理局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二、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市园林管理局审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录取人员名单在长沙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工作单位安排由市园林管理局统一调配,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并到市人社局进行合同鉴证。

  十三、其他

  1、咨询电话:

  市园林管理局人事宣教处:0731-88666782(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监督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0731-84907997

  长沙市园林管理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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