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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长沙市医疗急救中心招聘急救医生简章
2012-07-16 11:49  华图教育 点击: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8月28日在长沙考试网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具体地点。

    2、资格复审时间暂定为8 月30日—9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时所上传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不超过两次。

    (三)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考核的时间、地点及具体方案将在长沙考试网公布。

    3、考核前先在长沙市医疗急救中心见习急救流程2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考核满分100分,考核由急救技能考核、出诊处置、面试和体能测试构成。考生的考核成绩按急救技能考核占50%、出诊处置占20%、面试占20%、体能测试占10%合成。

    七、成绩汇总

    1、考生笔试成绩、考核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

    八、体检

    1、体检人选按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

    3、体检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4、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者弃权,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长沙市卫生局、长沙市中心医院、长沙市医疗急救中心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者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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