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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长沙市城市建设科学招聘人员简章
2012-07-16 13:42  华图教育 点击:

    2、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成比例为《综合知识》成绩占30%,《专业知识》成绩占70%。

    3、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暂定为8月22日—8月23日,可在长沙考试网查询,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8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8月24日(上午8:30—12:00)到长沙市城市建设科学研究院(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人教科(人民中路36号)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附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复印件),并于8月27日下午15:00—17:30领取查分结果。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地点将于8月28日在长沙考试网公布。

    2、资格复审时间暂定为8月30日—9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时所上传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三)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将在长沙考试网上公布。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知识面、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仪表气质等。

    4、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

    5、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即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体检程序)。

    (四)成绩汇总

    1、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

    八、体检

    1、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以上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数;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为准;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以专业知识成绩为准。

    2、体检由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用人单位共同组织。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

    3、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或体检合格者弃权,在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以专业知识成绩为准(递补不超过两次)。

    4、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5、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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