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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南省岳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2-07-18 11:17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点击:

  四、体检和考核

  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依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查;体检和考核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予以递补。

  五、聘用管理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教育系统教师首聘5年,岗位选择时间另行通知,拟聘人员到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集中填写《就业单位双向选择表》,同科目的按高分到低分顺序选择,并现场公示(分数相同的抽签确定选择顺序,每人限时10分钟,未按时选择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纪委、媒体现场监督。)

  六、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要严肃工作纪律,要认真执行有关回避制度。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如有作假、舞弊等违规行为或在资格复查时不能按时提供有关证件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县纪委、县监察局负责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招聘过程全公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负责对招聘工作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协助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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