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资格审查需提供哪些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时交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3张、笔试报名费100元;并按报名要求填写《姜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可从指定网站下载、打印)。
十、哪些情形为聘用考核不合格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核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核不合格: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2)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3)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4)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5)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6)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7)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8)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9)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0)因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正在接受审查且尚未有结论的;
(1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1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
(1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6)自2009年2月7日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党察看处分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校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17)自2007年2月7日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18)2011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0、2011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19)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0)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
十一、本次招考有无参考教材
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教材。考试范围以《姜堰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为参考。考试大纲通过指定网站公布。
十二、本“政策解答”的内容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姜堰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中涉及的其他问题,也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8869176(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
0523—88869415(市人社局录用调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