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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赣州市人民医院招聘硕士以上毕业生公告
2012-03-22 10:22  华图网校 点击:

  因业务发展和人才储备需要,经市政府批准,我院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硕士以上学位工作人员。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市府发[2007]38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参考资格: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2届博士硕士毕业生;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二)岗位条件

  硕士以上毕业生。医疗专业必须是西医临床且符合所报岗位的专业条件。2012届毕业生须修完所有学科且各科成绩合格,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学习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学校推荐信。

  各岗位条件详见《赣州市人民医院硕士以上毕业生补充招聘计划》。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0797-8083317)两种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交或电话提供考生姓名、性别、年龄、学习的专业及研究方向、报考的科室及专业、毕业院校、联系方式等信息。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12日至4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赣州市人民医院人事科(章贡区红旗大道17号门诊大楼一楼,电话0797-8083317)。

  3、所需资料: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2012届毕业生须携带校方盖章的有关证明材料,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有正式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携带由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现场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确认后,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电话报名人员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上述材料。

  4、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6、资格审查初审通过确认的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4月11日到赣州市人民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予受理。由此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试考核事宜

  1、考试考核方式。公开招聘采取专业科目笔试(临床、医技、行政后勤岗位)及专业英语笔试(临床、医技岗位)、技能操作考核(临床、医技岗位、行政后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各科成绩均为100分,折合最后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临床、医技岗位专业科目笔试参加占总成绩30%,英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20%,技能操作考核成绩占总成绩50%;行政后勤岗位(收费科、医务科、信息科等)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70%,技能操作成绩占总成绩30%。

  2、考试考核内容。专业科目、专业英语、岗位操作技能及报考后勤岗位人员所需掌握的专业知识。

  3、考试考核有关程序。报考临床、医技硕士以上学历考生参加专业科目笔试、专业英语水平笔试后全部参加操作考核;行政后勤硕士以上考生参加专业笔试后全部参加操作考核,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医院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政审人员名单,最后根据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

  4、考试考核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4月12日,上午进行专业科目(临床、医技、行政后勤岗位)及专业英语笔试(临床、医技岗位), 2012年4月12日上午至下午,进行技能操作考核。笔试、操作技能考试设赣州市人民医院。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5、有关事项。招聘计划数和报名人数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1:3的岗位,允许开考(包括笔试、技能考核),但该岗位考生总成绩必须不低于正常拟聘用人员的最低分方可聘用。

  如某岗位拟聘用考生出现总成绩相同但招聘计划不足时,以技能操作考核成绩高者为聘用人选;如技能操作考核成绩也相同,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如英语成绩均相同,博士优先。

  (三)政审、体检和聘用

  1、根据医院招聘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名单并进行政审。政审主要对考生的现实表现、报考资格等进行审查。

  2、对政审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体检。对经体检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在医院公告栏和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则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市编委办核准的编制数予以正式聘用,办理上编手续。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专业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4、因资格审查、体检、政审不合格、专业不对口、本人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不进行递补。

  四、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 0797-8083317(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797-8083325(市人民医院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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