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使用和管理
录用的选调生,要参加岗前培训,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市)纳入公务员正常管理轨道,对思想工作表现突出,有较强发展潜力的,列入后备干部队伍,比较成熟、具备条件的要及时提拔到适当的领导岗位上来。新录用的选调生实行一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进行公务员登记,具有正式公务员身份。两年内(含试用期)如无特殊情况不得调动或借调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党政机关。
五、相关要求
1、考生与招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得报考该招考单位。
2、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各类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不得报考。
3、考生和各高校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4、选调的各个环节要公开、透明,延边州委组织部将及时将招录的有关信息在延边党建网(www.ybdj.gov.cn)公布,考生要注意登录查询。
咨询电话:0433-2516395
联 系 人:金冠佑
中共延边州委组织部
201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