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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08年度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2008-03-25 09:13  华图网校 点击: 载入中...
    
           为加强全省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事厅决定组织实施2008年度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人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3月至1990年3月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6年-2008年中央和省级机关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在我省基层实施振兴计划的大学生,服务期满后方可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二、报考程序

  报考基层公安机关由各市(区)组织报名,职位查询、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等内容详见各市(区)人事局、公安局招警公告;优秀村干部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的,按《陕西省2008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公告》规定的报名办法报名。其他招录职位的报考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陕西省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报考人员在3月26日后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职位表》:

  陕西省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anxi.gov.cn)

  陕西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sxrs.gov.cn)

  中国西安人才网(http://www.xajob.com)

  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
  对《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二)网上报名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网址是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08年3月26日8:00至4月1日24:00期间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08年3月26日至4月1日期间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3月26日8:00至4月1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三)报名确认
  网上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请于2008年3月26日9:00至4月3日16:00在陕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号,电话:029-87447652)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08年4月20日9:00至4月25日16:00期间,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内容。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公共科目考试大纲统一使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08年4月26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本次考试在省会西安市和设区的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可于2008年5月15日后登录陕西省政府门户网站和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报考基层公安机关职位的考生,按各市(区)规定的办法查询公共科目考试成绩。
  其中,对部分基层艰苦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特殊职位,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独确定。
  (二)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根据《职位表》中规定的面试人选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并在陕西省政府门户网站和陕西人事人才信息网站上统一公布。
  基层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专业科目考试时间和面试时间在公共科目笔试后全省统一组织,省市分级实施。
  招考职位上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时,将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将在陕西省政府门户网站和陕西人事人才信息网站上公布。
  调剂的人选,将从考试内容相同的报考者中,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原报考职位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且符合拟调剂职位的分数线和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才可以参加调剂。
  调剂的报名办法等具体事宜可以登录陕西省政府门户网站和陕西人事人才信息网站查询。
  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以登录陕西省政府门户网站和陕西人事人才信息网站查询各招录机关的面试公告。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经招录机关同意后,可以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机关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进行专业科目考试单位,笔试总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占50%。
  五、笔试成绩加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者,报考本次招考职位的,笔试成绩总分加7分。

  符合笔试成绩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在报名时由本人向招录报名机关提供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陕西省委出具的西部志愿者身份证明(证明在西安市红樱路158号团省委开具,联系电话:029-88412005)及考核证明,经审核,对符合笔试成绩加分条件并已进入面试的考生,在公布笔试成绩时注明加分,经公示后确认其笔试成绩。
  六、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陕西省政府门户网站和陕西人事人才信息网站公示。
报考基层公安机关招录职位的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各市(区)公示。
  七、录用

  录用人员名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印发。考生一经录用,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协助办理有关手续并报到上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职。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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