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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政法干警招录部分职位取消13日起改报
2009-08-13 10:57  吉林省公务员局 点击: 载入中...

    报考基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定向招录的考生:

    按照《2009年吉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面向社会定向招录公告》的要求,现基层公安机关招录培养民警报名工作已经结束,一些职位因报名人数少无法形成竞争,故现予以取消(具体取消的职位见附表1、附表3、附表5)。报考上述被取消职位且已通过体能测试的考生可在8月13日8时30分至8月14日11时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改报附表2、附表4、附表6中所列的公安机关招录培养民警职位。具体是:已报考附表1职位的考生可改报附表2中所列职位;已报考附表3职位的考生可改报附表4中所列的职位;已报考附表5职位的考生可改报附表6中所列的职位。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此次取消的职位将待笔试结束后,再按照考生本人自愿的原则,在报考公安机关各招录培养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据有关规定公开进行二次报名,具体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改报职位资格审查时间为8月13日8时30分至8月14日17时。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缴费确认截止时间为8月15日16时30分。通过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确认工作结束。仅报名未经缴费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附:1、

本科层次取消的招录职位(表1)
2、
本科层次可改报的招录职位(表2)
3、
专科层次面向退役士兵招录取消的职位(表3)
4、
专科层次面向退役士兵招录可改报的职位(表4)

5、

专科层次面向应届毕业生招录取消的职位(表5)
6、
专科层次面向应届毕业生招录可改报的职位(表6)
 

 

 

 

省公务员局

省公安厅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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