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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与地方(省级)公务员的区别
2009-09-18 09:45  华图网校 点击: 载入中...

编者按:鉴于很多考生对于国家公务员与地方公务员考试有些不了解,所以本网站总结了下国家公务员与地方公务员的特点和联系,供大家参考。

  第一,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属于招聘考试,多为具体职位的招聘,考生须填报相应的职位进行考试,一旦被录取便成为该职位的工作人员。地方考试有资格考试和招聘考试两种。资格考试即成绩合格者发给公务员资格证书,考生可凭此资格证在市、区、县等国家机关求职,如北京市;绝大多数地方公务员考试采用的是招聘考试的方式,考生选择职位报名参加考试,考上后就直接录取为该部门的公务员。

  第二,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考试是面向全国进行招考的,而地方的公务员考试主要面向当地的居民和在当地就读的大学生以及本省生源的大学生。各省市对参加考试的应届生的生源要求各不相同。北京市公务员考试为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取得留京资格的大学本科以上外地生源要求各不相同。北京市公务员考试为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取得留京资格的大学本科以上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上海市规定报考者为上海高等院校、国务院各部、委、办、局所属高校(含已划地方的高校),或列入“211”工程建设的地方高校的本科以上的优秀毕业生;山东、广东的要求比较宽。这就需要考生报名时认真阅读招考简章。

  第三,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以前公共科目笔试按A、B类职位分别进行。A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B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视时间由招考部门自行通知。从2006年开始,A、B类都要考一样的科目,就是《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只不过《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别命题。而各个地方的考试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有笔试和面视。笔试科目各有不同,北京、山东、浙江、上海和广东等省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黑龙江省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第四,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招录报名时间在每年11月的第一个星期六,考试时间在每年12月的第三个星期六。2006年提前了一个月。地方的公务员考试时间差异很大,而且每年招考时间会有一些变动,一些省份一年还有春、秋季两次考试。此外,政府还会组织一些选调干部到基层考试,有些部门还会单独招考。除了省里的考试,各个城市也会有一些零散的考试。时间都很灵活。山东省公务员考试一般在三四月发布招考公告或简章,四五月考试;选调生三月考试。北京市一般在6月份(面对社会在职人员)和12月份(面对应届毕业生)进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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