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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个证人获百元 标准看齐公务员
2009-12-11 10:40  未知 点击: 载入中...

  “这是对我勇敢站出来的一种精神鼓励。”12月10日下午,王女士(化名)从西城检察院的检察官手里拿到了100元补偿金,这是西城区检察院出台“关键证人出庭及经济补偿工作办法”后首个领到补偿金的证人,在北京尚属首次。

  做生意的王女士通过朋友认识了一个50多岁的中年妇女,对方称有一个非常好的投资项目,想向王女士借150万,保证3天后还,并且拿出一大套资料证明该项目非常抢手。钱借出去后,项目便石沉大海,中年妇女拖着不还钱,王女士只好把其告上法庭。在检察院立案过程中,中年妇女只承认借款的事实,但是拒不承认当时曾拿出项目的资料诱骗借款。王女士成为检察院立案诈骗罪的关键证人。

  王女士说,比出庭作证更为艰难的是来领补偿。西城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刘晶表示,关键证人出庭作证是刑事案件审判的老大难,心理顾虑和经济问题是两大主要因素。

  据了解,西城检察院对出庭证人的经济补偿包括交通费、食宿费及误工费。所有补偿标准参照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及公务员因公出差食宿标准制定,并定期随标准的变动予以变更。在证人履行完出庭作证的义务当日,或至迟一周内检察机关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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