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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公务员招考 恶意报名者5年内不得报考
2010-03-25 10:17  齐鲁晚报 点击:

    24日,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济南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根据该指南,今年济南市公务员考录工作加大报名环节监管惩处力度。

    据了解,按照今年有关规定,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简章和报考指南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今年公务员考录工作也更体现人性化。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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