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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山东省临沂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2011-09-26 09:42  临沂市人社网 点击: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集合点名后,领取装手机的信封,写好姓名,关闭手机并装入信封,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未上交者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聘用资格。

  (二)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用纸袋装好,写好姓名及毕业院校等)参加体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并参加体检,否则视作放弃体检。

  (三)体检人员要遵守纪律,按体检程序和要求参加体检,不得向医生及工作人员泄露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体检。

  (四)体检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工作,维护体检秩序。不允许单独行动,不允许家长跟从陪同。违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

  (六)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七)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不能吃饭、喝水等)。

  (八)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带队人员,勿做X光检查。

  (九)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十)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费用自理。

  (十一)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以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二)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携带体检费用260元(自备零钱)。

  附件:公安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xls

  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公安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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