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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招录公务员2768人 1日起报名25日笔试
2010-04-01 09:42  华商报 点击:

招录公务员(含工作人员)2768人,4月1日8时至4月5日18时网上报名

如果报考职位因未达开考比例被取消,考生可改报一次

其中警察888名,同时招录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361名

4月1日至5日在网上报名,4月25日笔试,5月21日公布成绩及分数线

今日起,陕西省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招录开始报名,今年将招录2768名,其中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2407名(包括人民警察888名,选调生190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361名。

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据介绍,今年我省放宽了报考范围,报考者要符合下列范围之一:1.常住户口在陕西省;2.陕西生源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3.陕西区域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4.在陕西省参加“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的人员;5.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研究生报考以硕士研究生为学历起点的职位,不受户口、生源、毕业院校所在地限制。另外,报考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选调生,不受户口、生源、毕业院校所在地限制。

同时,在年龄方面,要求报考者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3月31日至1992年3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者还要具备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报考省、市两级机关职位的,须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有特设职位

今年,对在我省参加“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到农村与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服务期满的人员,从今年起不再加分,但定向招考。截至3月31日,凡在我省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可报考特设职位。其中,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地税、工商、质检、司法系统和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特设职位面向全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人员招考;各市区的特设职位面向该市生源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人员或在该市服务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人员招考。

另外,“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如果不报考特设职位,也可选择报考符合本次招考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4类情形人员将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因个人重大过失被辞退或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未经批准自行离职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以及曾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作弊或自2006年以来参加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被认定填报虚假信息等仍属取消报名资格期限内的人员,不准许报名。

2.在读的非2010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准许报名。

3.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及其他情形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考的基本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人员,不准许报名。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该条内容: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职位。

未达开考比例将取消或缩减招考计划

据介绍,报考者要时刻关注报考信息,今年除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职位和法医类等特殊职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2外,其他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比例的将取消或缩减招考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将于4月9日上午8时在陕西省政府门户网和陕西省公务员局网上公告。已通过资格审查,原报考不足开考比例被取消报考职位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改报时间为4月9日上午8时至4月9日16时。放弃改报的考生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退还报名费。

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

公共科目考试4月25日笔试,在全省设区的10个市设置考场。报考省委组织部选调生、杨凌示范区、省级部门及垂直管理系统职位的考生,统一在西安参加考试;其他考生在报考职位所在的市参加考试。

5月21日公布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科目考试和特殊职位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排序后公布。随后将进行面试, 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后,再经过体检,考察后,发放录取结果。新录用人员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行政、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

考生一经录用,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手续并报到上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从新录用公务员到招考单位报到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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