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华图网校 > 四川 > 公务员 > 招考公告 >
2011年四川省乐山市面向全国公开考试选任法官
2011-12-09 15:22  乐山人事考试网 点击:

  五、有关说明

  1、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公选名额2倍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的二分之一确定公选名额。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2、本次公选各阶段工作中各类信息在 “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ls.scpta.gov.cn)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注意及时查阅。因未及时查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负责。

  六、工作组织

  1、公选工作由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公选中遇到的问题,由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和研究决定。

  2、对在公选工作中,违反干部选任工作纪律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公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3、为保证公选工作客观公正,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33--2429493),受理举报。

  公选工作联系部门: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

  联系电话(传真):0833—2429486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85号

  附:《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选法官报名表》(样表)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表情:
匿名

最新评论

2011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课程
华图网校命中2012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意见反馈 | 合作加盟 | 媒体关注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网址导航
Copyright©2006-2010 htexam.ne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华图网校 版权所有 京ICP证09038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24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