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华图网校 > 四川 > 公务员 > 招考公告 >
2012四川攀枝花法院系统考录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2011-12-16 12:58  四川人事考试网 点击: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2012年攀枝花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聘)用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2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的公告》,现将2012年攀枝花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12月19日(星期一)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地点:攀西人才市场(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机场路学府广场1号楼,市政务中心上行50米,乘坐11路、12路公交车可到达)

  二、资格复审要求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报考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的考生)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和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2年高校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表情:
匿名

最新评论

2011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课程
华图网校命中2012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意见反馈 | 合作加盟 | 媒体关注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网址导航
Copyright©2006-2010 htexam.ne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华图网校 版权所有 京ICP证09038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24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