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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面向基层选调公务员 选调公告30日前公布
2009-09-08 09:04   大江网  点击: 载入中...

    9月7日,从南昌市人事局获悉,为改善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渠道,南昌市委组织、市人事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面向基层公开选调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选调公告将于9月30日前向社会发布。

 

公检法系统不在此次选调范围之内

 

据了解,此次市、县(区)直机关从基层选调公务员,招考范围为全市各级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选调范围为市、县(区)直机关(公、检、法系统除外)和市、县(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补充综合性岗位及通用性专业工作人员。

 

市直机关(参照单位)选调对象是经省级公开录用考试、符合选调条件的本市县(区)以下机关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县(区)机关(参照单位)选调对象是经省级公开考试录用、符合选调条件的本市乡镇(街道)公务员。

 

选调人选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4种情形不得参加

 

记者获悉,选调人选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至1974年9月30日后出生);在县(区)直机关、乡镇(街道)或县(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进入机关后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等。

 

但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未满处分期限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选调公告9月30日前公布 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

 

据悉,选调工作采取计划申报、发布公告、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面试答辩、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各选调机关(单位)将于9月中下旬申报选调计划。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于9月30日前向社会发布选调公告。

 

选调报名采用自愿原则,并须经本单位组织推荐。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比例为3:1以上,若报名人数达不到此比例,则按比例相应减少选调计划。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工作单位推荐后,将于10月中下旬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接受资格审查。

11月上旬进行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11月上旬进行。对专业性较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提出是否需要进行专业笔试,且根据职位需求申报专业笔试的内容;对不进行专业笔试的岗位,统一进行笔试。所有笔试(专业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命题。

 

11月中旬面试答辩

 

根据考生测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笔试和面试答辩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选调计划为1人的,按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选调计划为2人的,按1:2.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选调计划为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答辩将于11月中旬进行。

 

11月下旬向社会公布考察人选名单 并公示7天

 

此外,考察人选名单将于11月下旬向社会公布。考察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工作实绩、廉政勤政等。考察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的面试答辩、考察情况,按照岗位匹配性的要求,由考察小组提出拟选调人选,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办理审批、调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审批、调动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据悉,选调工作将于12月底前全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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