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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招考选调工作人员
2009-12-02 09:50  未知 点击: 载入中...

  根据工作需要,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在全省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干部队伍中公开招考、择优选调部分有一定工作经验、有较强文字能力、综合素质好的工作人员充实到省外国专家局、省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及范围

  省外国专家局、省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拟各选调1人,均从全省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干部队伍中选调。

  二、选调人员的资格条件

    选调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参照公务员身份人员须符合公务员调任有关规定。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选调人员第一学历应为法律专业);

    3、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正科级及以下职务;

    4、年龄3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省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选调人员有在劳动就业部门工作经历者优先。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选调人员有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司法部门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1、报名:报名时间12月1日8:00至12月3日17:30,报考人员登录江西省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进行网络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电子照片,提交网上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2、网上资格初审:报名后24小时之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回复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3、打印准考证:网上资格初审通过者于12月7日8:00至8日17:30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4、笔试:12月13日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文字综合能力。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面试采取根据要求撰写调研报告和面谈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6、组织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

  7、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对拟选调人选将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办理调入手续。

    本次招考选调事项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1—6386353,6386163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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