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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改革《专业综合I》考试大纲
2010-06-29 09:13  华图网校 点击: 载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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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教育入学考试

    专业综合 I 考试大纲

    教育部考试中心 

    目    录

    I.考查目标………………………………………………………2

    II.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2

    III.考查内容………………………………………………………3

    IV.题型示例及参考答案………………………………………31

    V.参考书目………………………………………………………40  

    I.考  查  目  标

    专业综合 I 考试包括刑法学和民法学两部分内容,在考查刑法学和民法学基础知识、基本

    理论的同时,注重考查考生运用刑法学原理和民法学原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

    应能:

    1.正确理解和掌握刑法学和民法学的重要概念、特征、内容和其法律规定。

    2.运用刑法学和民法学原理解释和论证某些观点,明辨法理。

    3.结合社会生活背景或特定的法律现象,分析、评价有关案件、事件,找出运用法律知

    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

    4.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学专业术语和运用法律思维进行表达,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

    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II.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 150 分,考试时间为 180 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内容结构

    刑法学      75 分

    民法学      75 分

    四、试卷题型结构

    单项选择题       4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40分

    多项选择题       10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20分

    简答题           4 小题,每小题 6分,共 24 分

    辨析题           2 小题,每小题 8分,共 16 分

    法条分析题       2 小题,每小题 10分,共 20 分

    案例分析题       2 小题,每小题 15分,共 30 分

   

    III.考  查  内  容

    第一部分    刑   法   学

    第一章    导     论

    第一节    刑  法  概  述

    一、刑法的概念

    刑法的定义、形式和特征。

    二、刑法的目的和任务

    三、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四、刑法与刑法学的意义

    第二节    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

    二、刑法适用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

    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

    第三节    刑法的效力范围

    一、刑法的效力范围的概念和种类

    二、刑法的空间效力

    刑法的空间效力的概念;确立刑法空间效力范围的学理根据: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

    护原则、普遍管辖原则;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的规定。

    三、刑法的时间效力

    刑法的时间效力的概念;刑法的生效时间;刑法的失效时间;刑法的溯及力;我国刑法

    第 12 条关于刑法溯及力的规定。

    第二章    犯  罪  概  念

    第一节    犯罪的定义

    一、犯罪的定义概述

    犯罪的定义,不同的定义反映出不同的犯罪观。

    二、我国刑法中的犯罪定义

    我国刑法第 13 条规定的犯罪定义及其意义。

 

    第二节    犯罪的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第三章    犯  罪  构  成

    第一节    犯罪构成概述

    一、犯罪构成的概念

    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其内容;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联系和区别;犯罪构成的意义。

    二、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

    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

    三、犯罪构成的分类

    基本的犯罪构成和修正的犯罪构成;标准的犯罪构成和派生的犯罪构成。

    第二节    犯  罪  客  体

    一、犯罪客体的概念

    犯罪客体的概念及其内容;犯罪客体在刑法条文中的体现;犯罪客体的意义。

    二、犯罪客体的种类

    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

    三、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犯罪对象的概念和内容;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和区别。

    第三节    犯罪客观方面

    一、犯罪客观方面概述

    犯罪客观方面的概念;犯罪客观方面的主要内容;犯罪客观方面的意义。

    二、危害行为

    危害行为的概念和特征;危害行为的分类;不作为构成犯罪的条件;纯正不作为犯与不

    纯正不作为犯。

    三、危害结果

    危害结果的概念;广义的危害结果和狭义的危害结果;危害结果在刑法中的意义。

    四、刑法因果关系

    刑法因果关系的概念;刑法因果关系的地位:因果关系对承担刑事责任的意义。

    刑法因果关系的特点:客观性、相对性、必然性、复杂性。

    不作为的因果关系。

    刑法因果关系的认定:特殊情形因果关系的认定。  

    五、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

    犯罪时间、地点、方法的法律意义。

    第四节    犯  罪  主  体

    一、犯罪主体概述

    犯罪主体的概念和种类。

    二、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年龄的概念;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四分法规定,即:不满 14 周岁为完全

    不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为相对刑事责任时期,已满 16 周岁为完全刑事

    责任时期,已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为减轻刑事责任时期;司法解释中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

    的规定。

    三、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精神病人、间歇性精神病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

    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的确认;醉酒的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

    罪的刑事责任。

    四、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

    五、单位犯罪主体

    单位犯罪的概念、要件、处罚。

    第五节    犯罪主观方面

    一、犯罪主观方面概述

    犯罪主观方面的概念和意义;罪过;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罪过形式);犯罪主观方面与

    犯罪客观方面的关系。

    无罪过事件:意外事件、不可抗力。

    二、犯罪故意

    犯罪故意的概念和特征;犯罪故意的种类: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的异同。

    三、犯罪过失

    犯罪过失的概念和特征;犯罪过失的种类: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种过

    失的区别;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异同。

    四、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

    犯罪目的的概念,犯罪目的在犯罪构成中的作用;犯罪动机的概念,犯罪动机在定罪量

    刑中的作用;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的关系。

    五、刑法上的认识错误

    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的种类:法律上的认识错误和事实上的认

    识错误;法律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表现形式及评价;事实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分类及其 

    评价标准:客体错误、对象错误、手段错误、行为偏差、因果关系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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