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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政法系统定向招录1410人 5日起网上报名
2010-07-05 07:19  河南新闻网 点击: 载入中...

昨天,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2厅委联合发布招考公告,拉开了我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序幕。今年,我省政法系统计划招录培养1410人,河南籍符合条件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和退伍士兵都可报考。

报考人员被录取后,要到指定学校学习培训两年,学费由国家统一负担,生活给予一定补贴,毕业后定向到我省县(市)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工作。

今日8时到7月9日18时为此次招考的报名时间,7月31日到8月1日进行笔试。考生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

培养模式:考试合格后定向培养

此次定向招录的1410人中,法院系统58人,检察院系统52人,公安系统1200人,司法行政系统100人。

报考人员要统一参加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考试合格人员,择优录取至相关高校设立的试点班学习。试点班设在山东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河南警察学院、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6所院校。

试点班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两个层次,学制都为两年,学费由国家负担,并发给生活补助经费。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录用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公务员,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交流。

招录对象:河南籍应届大学生和退伍士兵

按照招录要求,以下几类人员可以报考: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现户籍在河南、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河南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含2008年和2009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按照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

拿出专门计划用于招录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项目的符合条件人员,包括:我省目前在岗、截至2010年12月31日连续计算任职满3年以上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项目的高校毕业生,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参加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项目的高校毕业生。

报考人员年龄要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其中,退役士兵要求25周岁以下。

报考警察职位的还要符合录用警察的体检标准,其中,双侧裸眼视力不低于5.0,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报名方式:选定一个职位后进行网上报名

此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查询拟录取职位计划表,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

网上报名分为提交报名申请、报考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步骤:报考者要在今日8时至7月9日18时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之后至7月11日18时,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报名和笔试考务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网上报名时注明情况,7月8日至10日携带相关证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可办理免缴报名考务费的手续。

考试内容:包括公务员考试和入学考试两部分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笔试时间为7月31日至8月1日。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教育入学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高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其中,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定向工作:不上岗的要退还学费

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要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被录取人员的户口和档案迁入录取学校,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

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本科层次学生定向工作满7年、专科层次定向工作满9年,方可交流。

学习不合格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考生自行择业,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补助费。

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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