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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重庆政府研究室选拔处级领导干部简章(2)

2011-09-08 08:52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2、社会处

  负责人力资源、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等社会文化建设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起草或参与起草有关重要讲话、文件等文稿。参选者应具有社会学类专业学历,或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岗位经历;热爱研究室工作;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宏观经济理论知识和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具有履行副处长职责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

  本次公选按以下基本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方式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报名人员可以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报名参选者只能选报1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统一进行,审查合格人员,发给《准考证》。在资格审查及公选后续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参选条件者,随时取消其参选资格。每个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名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职位的公选,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四)统一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考试、面试)

  1、专业科目考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专业知识、创意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根据政府研究室工作职能,组织专业人员命题。专业科目考试,按成绩每个职位取前10名进入公共科目考试。未进入者,自然淘汰。

  2、公共科目考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内容以中组部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公共科目考试连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计算总分,按成绩每个职位取前6名进入面试。未进入者,自然淘汰。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www.cqleaders.com)、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www.cqhrss.gov.cn)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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