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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选调公告

2012-07-26 14:22  |  镇江市人事考工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面向全市党政机关和全国检察、法院系统公开选调4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2012年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选调公务员计划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全市党政机关和全国检察、法院系统公务员(各职位面向范围详见职位表),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法院、检察院聘任制书记员。

  (二)选调条件

  1、具备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等业务能手称号、或在省级以上各类业务竞赛获前三名等特别优秀的人员可放宽至37周岁(1974年8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取得公务员身份(参加公务员登记)满2年,历年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4、与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5、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计划职位表)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公告在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jcy.zhenjiang.gov.cn)及相关媒体上发布。报名人员可登录市检察院门户网站“镇检动态”栏目下载《镇江市人民检察院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填写完整后于8月3日前,发送至规定的电子邮箱 (zjgao602@yahoo.com.cn)或现场送至镇江市检察院干部处,同时一并报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报名人员需在报送报名表时附带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JPG格式,100kb左右)。市检察院干部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通知其参加考试。本次选调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该职位,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于8月6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二)资格复审与领取准考证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地点在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干部处。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考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同时提供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等)、年度考核均为称职等材料复印件(市级机关报考人员加盖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印章,县市区以下机关报考人员加盖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印章)。考生还需提供证明自身能力、业绩的材料。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同时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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