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四川省凉山州环境监测站开招聘公告(2)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办法: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环境监测基础知识、分析化学。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招聘人数与拟录取人选1:3的比例(成绩并列时,一并进入)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由专家组成评委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
六、录取规则
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从优,按招聘人数与拟录取人选1:1的比例决定聘用人选,并报州环保局备案。
七、体检
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凡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录用
对拟聘人员在州人才市场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聘用待遇
1、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度。如招聘人员被解除聘用合同后,不再实行待聘期限制度,解聘人员直接进入人才市场或自谋职业。
2、由我站法定代表人与应聘者签订试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6个月,工资1200元/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正式聘用后,按聘用期5年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在聘用期内的工资按劳动人事部门有关规定发放,福利享受医疗保险、社会劳动保障保险,具体标准以聘用合同为准。
十、纪律要求
1、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要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场纪律的,当场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在应聘期间,不得搞拉关系等不正当行为,凡采取不正当手段或违反规定原则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二0一二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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