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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山东枣庄市山亭区镇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2013-01-05 22:27  |  山东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二)资格审查

  区卫生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卫生政策及法律法规知识,满分100分。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元月23日至元月24日在山亭区卫生局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及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收费标准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收取报名笔试费40元。

  (三)信息发布

  所有招聘事宜及成绩均在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strsj.shanting.gov.cn)、山亭卫生信息网(www.stws.gov.cn)发布,不再通知考生本人。

  四、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公示期3天。对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公示7个工作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就业协议,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签订就业协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后管理及待遇

  (一)按照枣庄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室字[2007]32号)要求,“各区(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进行人事代理,办理相关人事代理手续。”枣庄市山亭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实行编制聘用,编制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列入卫生事业编制;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个人自主择业。

  (三)自试用期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套改工资,执行事业单位试用期工资标准,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七、其它

  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由山亭区卫生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执行。报名咨询服务电话:0632-8829885

  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山亭区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1:山亭区镇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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