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四川宜宾县综合执法大队招聘协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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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月7日-15日(节假日不报名),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地点:宜宾县建设监察大队(金江路81号、金江大厦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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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土地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快速有效地打击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向全市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大队协管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与名额
招聘宜宾县综合执法大队协管员3名,具体招聘单位、名额详见本公告附件《宜宾县招聘综合执法大队协管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
招聘对象、范围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条件分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符合本公告规定招聘条件的报考者方可报考。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健康条件。
3、认可、遵守并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的规定、约定和说明。
(二)具体岗位以《岗位表》公布为准。
(三)本条列举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四)聘用具体条件
1、退伍军人;
2、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
3、宜宾市常住户口;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思想政治素质,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善于做群众工作,无违法违纪记录;
5、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身体健康(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女性1.60米以上,详见《职位表》)。
四、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都将取消其资格,并由报考者承担相应损失和责任。报名及报名阶段资格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7日-15日(节假日不报名),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宜宾县建设监察大队(金江路81号、金江大厦三楼),联系电话:0831---7826877, 联系人:张铭
3、报名者须持本人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专业技能证书,退伍军人退伍证,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填写报名表。
4、报名约定事项
报考者的年龄计算一律以报名截止当日为计算截止时间,凡报名截止当日未超过《岗位表》限制的均可报考。报考者的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如报考岗位年龄限定为30周岁及其以下的,是指报名截止当日未满31岁的都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条件。
所有招聘考试信息在宜宾三江人才网发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查看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报名及报名阶段的资格审查
报名及报名阶段的资格审查由宜宾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
五、体能测试
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县综合执法大队统一安排时间进行体能测试(测试标准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训练大纲)。体能测试不计分,只评合格或不合格(测试另行通知)。
六、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通过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由县综合执法大队统一安排时间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责任自负。
3、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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