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四川广安市广安区煤炭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七)报考费用。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考试费用,即笔试50元/科/人,面试80元/人,体检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八)政策性加分。按照四川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等文件规定加分。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必于报名时将服务所在基层单位及县级以上相关单位(组织、团委、人社、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合同(协议)、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报名处工作人员,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加分。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每个职位有效报考人数与该职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为3: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则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职数。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和《煤炭专业知识》。其中《公共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煤炭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
1.笔试范围。
(1)《公共知识》笔试时间100分钟,卷面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应用文写作和报考者应掌握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法律法规、公民道德建设、科学与技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四川省省情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2)《煤炭专业知识》笔试时间120分钟,卷面满分100分。煤矿方面相关专业知识以煤炭工业出版社出版的《煤矿开采方法》、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矿井通风与安全》和《煤矿地质学》为参考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于2013年1月25日上午,笔试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任何一个科目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在公布成绩后三日内到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笔试成绩=《公共知识》×40%+《煤矿专业知识》×60%
4.笔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政策性加分。
笔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该职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分职位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3.面试方式。实行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4. 实际面试人数低于或等于招聘名额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40%)不得低于本次招聘面试形成竞争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成绩。如所有职位均未形成竞争,则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及后续环节,并取消应试者的聘用资格。
未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面试、总成绩及排名)在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下同)。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临时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结果在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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