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阜阳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125名)(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 [2006]13号)精神,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统一规范聘用合同文本。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十一、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招聘的其他有关信息,陆续在阜阳先锋网、阜阳人事人才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阅。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务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 、专业科目目录;
3 、阜阳市 2014年直事业单位招聘各主管局政策咨询电话;
4 、考务电话: 0558-2262161;
5 、监督电话: 0558-2264191。
中共阜阳市委组织部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 年 6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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